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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学而篇第一

日期:10-31 19:31:30 | 四书五经 | 浏览次数: 832 次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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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远(2),民德归厚矣。”

【注释】
(1)慎终:人死为终。这里指父母的去世。旧注曰:慎终者丧尽其哀。
(2)追远:远指祖先。旧注曰:追远者祭尽其敬。

【译文】
  曾子说:“谨慎地对待父母的去世,追念久远的祖先,自然会导致老百姓日趋忠厚老实了。”

【评析】
  孔子并不相信鬼神的存在,他说“敬鬼神而远之”,就证明了这一点。尽管他没有提出过人死之后有所谓灵魂的存在这种主张,但他却非常重视丧祭之礼。在孔子的观念中,祭祀已经被异化,不单是祭祀亡灵,而是把祭祀之礼看作一个人孝道的继续和表现,通过祭祀之礼,,可以寄托和培养个人对父母和先祖尽孝的情感。因此,本章仍是继续深化“孝”这一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的内容。
  儒家重视孝的道德,是因为孝是忠的基础,一个不能对父母尽孝的人,他是不可能为国尽忠的。所以忠是孝的延伸和外化。关于忠、孝的道德观念,在《论语》书中时常出现,表明儒家十分重视忠孝等伦理道德观念,希望把人们塑造成有教养的忠孝两全的君子。这是与春秋时代宗法制度相互适应的。只要做到忠与孝,那么,社会与家庭就可以得到安定。

【原文】
1·10 子禽(1)问于子贡(2)曰:夫子(3)至于是邦(4)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5)与之与?”子贡曰:“夫子温、良、恭、俭、让(6)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诸(7)异乎人之求之与?”

【注释】
(1)子禽:姓陈名亢,字子禽。郑玄所注《论语》说他是孔子的学生,但《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未载此人,故一说子禽非孔子学生。
(2)子贡:姓端木名赐,字子贡,卫国人,比孔子小31岁,是孔子的学生,生于公元前520年。子贡善辩,孔子认为他可以做大国的宰相。据《史记》记载,子贡在卫国做了商人,家有财产千金,成了有名的商业家。
(3)夫子:这是古代的一种敬称,凡是做过大夫的人都可以取得这一称谓。孔子曾担任过鲁国的司寇,所以他的学生们称他为“夫子”。后来,因此而沿袭以称呼老师。《论语》书中所说的“夫子”,都是孔子的学生对他的称呼。
(4)邦:指当时割据的诸侯国家。
(5)抑:表示选择的文言连词,有“还是”的意思。
(6)温、良、恭、俭、让:就字面理解即为:温顺、善良、恭敬、俭朴、谦让。这是孔子的弟子对他的赞誉。
(7)其诸:语气词,有“大概”“或者”的意思。

【译文】
  子禽问子贡说:“老师到了一个国家,总是预闻这个国家的政事。(这种资格)是他自己求得呢,还是人家国君主动给他的呢?”子贡说:“老师温良恭俭让,所以才得到这样的资格,(这种资格也可以说是求得的),但他求的方法,或许与别人的求法不同吧?”

【评析】
  本章通过子禽与子贡两人的对话,把孔子的为人处世品格勾划出来。孔子之所以受到各国统治者的礼遇和器重,就在于孔子具备有温和、善良、恭敬、俭朴、谦让的道德品格。例如,这五种道德品质中的“让”,在人格的塑造过程中,就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让”是在功名利权上先人后己,在职责义务上先己后人。让用之于外交如国事访问,也是合乎客观需要的一个重要条件。孔子就是因具有这种品格,所以每到一个国家,都受到各国国君的礼遇。孔子认为,好胜,争取名声;夸功,争取名利;争不到便怨恨别人,以及在名利上贪心不足,都不符合让的原则。据此可知,让这一基本原则形成社会风尚的可贵之处是:就人情而言,长谦让名利地位之风,人们就多学别人所长而鉴人所短。前者可以导人于团结、亲睦、向善;后者则诱人嫉贤妒能。二者的社会效果截然相反。

【原文】
1·11 子曰:“父在,观其(1)志;父没,观其行(2);三年(3)无改于父之道(4),可谓孝矣。”

【注释】
(1)其:他的,指儿子,不是指父亲。
(2)行:音xìng,指行为举止等。
(3)三年:对于古人所说的数字不必过于机械地理解,只是说要经过一个较 长的时间而已,不一定仅指三年的时间。
(4)道:有时候是一般意义上的名词,无论好坏、善恶都可以叫做道。但更多时候是积极意义的名词,表示善的、好的东西。这里表示“合理内容”的意思。

【译文】
  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因为他无权独立行动),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

【评析】
  这一章仍然谈的是有关“孝”的问题,把“孝”字具体化了。鲁迅曾经说过:“只要思想未遭锢蔽的人,谁也喜欢子女比自己更强,更健康,更聪明高尚,--更幸福;就是超越了自己,超越了过去。超越便须改变,所以子孙对于祖先的事,应该改变,‘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当然是曲说,是退婴的病根。”(《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在本章中孔子说一个人当父亲死后,三年内都不能改变他父亲所制定的那一套规矩,这就是尽孝了。其实,这样的孝,片面强调了儿子对父亲的依从。宋儒所作的注说,如不能无改于父之道,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这样,无改于父之道则成了最大的善,否则便是不善。这样的判定原则,正如鲁迅所说的,,是歪曲的。历史在发展,社会在前进,人们的思想观念,言行举止都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代超过前代,这是历史的必然。

【原文】
1·12 有子曰:“礼(1)之用,和(2)为贵。先王之道(3),斯(4)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5)之,亦不可行也。”

【注释】
(1)礼:在春秋时代,“礼”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的“礼”,既指“周礼”,礼节、仪式,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
(2)和:调和、和谐、协调。
(3)先王之道:指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4)斯:这、此等意。这里指礼,也指和。

【译文】
  有子说:“礼的应用,以和谐为贵。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有的时候就行不通。(这是因为)为和谐而和谐,不以礼来节制和谐,也是不可行的。”

【评析】
  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原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杨遇夫《论语疏证》写道:“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孔门认为,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是,凡事都要讲和谐,或者为和谐而和谐,不受礼文的约束也是行不通的。这是说,既要遵守礼所规定的等级差别,相互之间又不要出现不和。孔子在本章提出的这个观点是有意义的。在奴隶社会,各等级之间的区分和对立是很严肃的,其界限丝毫不容紊乱。上一等级的人,以自己的礼仪节文显示其威风;下一等级的人,则怀着畏惧的心情唯命是从。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关系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由子提出“和为贵”说,其目的是为缓和不同等级之间的对立,使之不致于破裂,以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
  但从理论上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又感到,孔子既强调礼的运用以和为贵,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孔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

【原文】
1·13 有子曰:“信近(1)于义(2),言可复(3)也;恭近于礼,远(4)耻辱也;因(5)不失其亲,亦可宗(6)也。”

【注解】
(1)近:接近、符合的意思。
(2)义:义是儒家的伦理范畴。是指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礼”。
(3)复:实践的意思。朱熹《集注》云:复,践言也。”
(4)远:音yuàn,动词,使动用法,使之远离的意思,此外亦可以译为避免。
(5)因:依靠、凭藉。一说因应写作姻,但从上下文看似有不妥之处。
(6)宗:主、可靠,一般解释为“尊敬”似有不妥之处。

【译文】
  有子说:“讲信用要符合于义,(符合于义的)话才能实行;恭敬要符合于礼,这样才能远离耻辱;所依靠的都是可靠的人,也就值得尊敬了。”

【评析】
  孔子的弟子有子在本章所讲的这段话,表明他们对“信”和“恭”是十分看重的。“信”和“恭”都要以周礼为标准,不符合于礼的话绝不能讲,讲了就不是“信”的态度;不符合于礼的事绝不能做,做了就不是“恭”的态度。这是讲的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

【原文】
1·14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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