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补充资料
1.北京的甲公司和上海的乙公司于4月1日在天津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在5月1日之前在天津向乙公司交货,乙公司在5月10日前付款。4月30日,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交货,但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经交涉无效后,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大小:2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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