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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试题与解析(1)

日期:11-23 13:46:56 | 司法考试 | 浏览次数: 793 次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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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甲乙公司在提供图片及技术参数时,应附有说明材料
  b.若乙公司提供证据证明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内容不完整,法院应不采纳该鉴定结论
  c.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为某市工商局处罚乙公司的证据,是法院采纳此鉴定结论的条件之一
  d.对某市工商局的没收决定,甲公司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及解析:abc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a正确,应选。根据上述司法解释62条第(三)项规定,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b正确,应选。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是证据被采纳的条件之一,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是某市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的证据,与被诉行政行为密切相关,所以c正确,应选。该案中工商局没收的是乙公司非法销售的某外国品牌汽车,并非甲公司订购的国产车,甲公司对该批车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行为的相对性原则,对于工商局的没收决定,甲公司没有原告资格。d项错误,不应选。
  8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实体权利
  b.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c.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授予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d.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答案及解析:abd 《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69条都规定了这样的原则: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变更、撤销、撤回,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的,被许可人可以获得补偿或赔偿,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a正确,应选。
  第8条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b正确,应选。
  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c中间缺少"被许可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条件,即在行政机关和当事人都存在过错时,对于相对人非法获得的利益,不予保护。c错误,不选。
  第70条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撒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d正确,应选。
  89.某省甲市南区人民政府为改造旧城建设,成立一公司负责旧房拆除。郭某因与该公司达不成协议而拒不搬迁。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其住房强制拆迁。郭某对强制拆迁行为不服向南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个月未得到南区人民法院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郭某可以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c.郭某可以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d.因此案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南区人民法院不予答复是正确的
  答案及解析:ab 《行诉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ab正确,应选。
  88.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市规划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市规划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县土地局、某乡政府和市规划局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c.市规划局有权撤销张某的规划许可证
  d.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bcd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只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才承担赔偿责任。市规划局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a说法错误,不选。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属规划局的职权范围,县土地局和乡政府属于越权行为,正确,应选,同理,c应选。在规划局通知张某停工后张某仍继续施工,由此产生的扩大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d正确,应选。
  89.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国家对受威胁区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扑杀并销毁染疫和疑似染疫动物及其同群动物
  b.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c.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
  d.关闭动物交易市场
  答案及解析:bc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31条规定,对受威胁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易感染的动物进行监测;(二)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实施紧急免疫接种。bc正确,应选。ad是对"疫区"可以采取的措施,不选。
  9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30万元。后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被取消,乙公司也无资金退还甲公司,甲公司向县公安局报案称被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诈骗30万元。公安机关立案后,将王某传唤到公安局,要求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并将扣押的乙公司和王的财产移交给甲公司后将王某释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公安局的行为有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县公安局的行为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县公安局行为违法井请求国家赔偿,法院应当受理
  d.甲公司获得乙公司还款是基于两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有效
  答案及解析:bc a、b项矛盾,因此只有一项能入选。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本案中公安机关将王某传唤至公安局,要求其签订还款协议书的行为显然超出了刑事侦查的职权范围,属于以办理刑事案件为名插手经济纠纷,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正确,应选。乙公司的财产被公安局扣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乙公司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在提起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c项正确应选。d项的说法不成立,既然基于民事权利,甲、乙两公司之间就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无权主动采取强制措施解决民事纠纷。甲公司与王某之间的还款协议书不是在当事人公平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不具有约束乙公司的效力,所以乙公司的还款行为无效,d错误,不选。

行政法历年试题与解释(下)

 三、不定项选择题:
  (2002年)
  (五)
  a市张某到c市购货,因质量问题,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c市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两天后释放了张某,但并未返还所扣财物。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案情回答95—97题。
  95.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a.c市基层人民法院
  b.c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基层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及解析:ac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公安机关在本案中既扣留张某的货物,又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限制其人身自由,张某起诉,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和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都可管辖,c市人民法院在被告所在地,a市人民法院在原告所在地,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妁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因此ac为正确选项。
  96.如张某寻求救济,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张某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i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答案及解析:abd 《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可见,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不经复议而直接起诉是原则,必须经复议才能起诉是例外;诉讼终局是原则,复议终局是例外,那么,既然法律、法规未规定对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时,须先经复议,那当事人就有权选择复议或诉讼。选abd三项。
  97.如果法院受理起诉,可能作出的是何种判决?
  a.维持判决
  b.撤销判决
  c.赔偿判决
  d.确认判决
  答案及解析:bd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本案行政机关扣留张某的货物属于滥用职权,依法应予以撤销,故选b;对张某采取的留置审查措施也是违法,但该行为已经解除,已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判决,故选d.
  (六)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l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据此请回答98—1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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